关于开展第二批宁波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科普教育基地申请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年10月21日 08:2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关工委:
为加强青少年科普教育,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根据《宁波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科普教育基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宁大关〔2024〕3号),经校关工委研究决定,现开展第二批宁波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科普教育基地申请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科普教育基地的条件
1.知识领域: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等知识领域皆可申请认定。要求内容类别清晰、健康向上、质量优良,能够激发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的求知欲望、探索兴趣、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
2.内容特点:科普活动及展示内容应深入浅出,易于理解,既适合专业人士深入研究,也适合普通公众拓宽知识,确保科普教育的普及性和实效性。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适应科普教育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推陈出新,引入前沿科技和社会热点,增强科普教育的时效性和吸引力。
3.受众范围:面向校内外开放共享。既立足校园服务青年师生,又辐射周边社区及社会青少年,实现科普资源的广泛共享,满足不同年龄、不同群体的学习需求。
4.建设要求:要求有“五老”共同参与科普教育基地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发挥他们的经验和智慧,为科普教育注入更多人文关怀和正能量。
二、认定程序
1.自主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科普教育基地所属单位,也可跨单位联合,向校关工委提交书面申请认定。申请材料应包括基地基本情况介绍、科普内容规划、活动开展情况、开放共享方案及老同志参与情况等。
各申请单位请于2025年10月27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校关工委。
2.考察评价。校关工委收到申请后,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并结合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考察重点包括基地设施条件、科普内容质量、活动开展效果、社会影响力及老同志参与情况等。
3.审核认定。根据专家评价意见,校关工委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认定的科普教育基地名单,本次认定不超过2家。有效期一般为三年。
三、管理与激励
通过认定的科普教育基地,将授予“宁波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科普教育基地”牌匾,在校园网及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提升其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根据需要,校关工委一般给予每个认定的科普教育基地不超过2万元的鼓励性资助,资助经费一次性核拨,用于支持其科普教育活动的持续开展和设施设备的更新改善。经费使用须符合宁波大学相关的财务规定。
科普教育基地应每年向校关工委报告工作进展,接受监督检查,确保科普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联系人:崔浩亮
地址:安中大楼409室
电话:87606908
邮箱:cuihaoliang@nbu.edu.cn。
附件:宁波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科普教育基地申请书
宁波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5年10月21日